其實跟美國人結婚,不需要台灣、美國都去結婚登記喔!
這樣會是重婚罪!!!OS: 明明就是跟同一個人啊~~~
美國是承認台灣的婚姻~所以不需要再次去美國登記喔!
在我們準備婚禮時,
他們就說:你要在台灣登記?還是在美國登記?好像兩邊都要登記吧?
於是,我就開始上網查,甚至問了朋友(移民律師),
才發現:只需要一個地方有登記結婚即可
不然就是重婚罪喔!(OS: 明明就是跟同一個人啊!!!)
查詢在美國登記結婚流程之後,發現在美國加州結婚比較麻煩,而且費用比較多
再加上長輩又算命說要某某天去登記結婚(還算到幾點幾分)
就決定,在台灣登記就好!總金額 $80
加上長輩又算命說要某某天去登記結婚(還算到幾點幾分😅)
所以查了一下,如何在台灣,與外籍配偶登記結婚,
事前的準備還滿簡單
唯一麻煩點:外籍配偶的單身證明,需要兩三天的時間準備
長話短說,以下是需要準備的資料:
背景說明:
- 老公:美國國籍
- Lena:台灣國籍
美國籍:
- 單身證明 & 外交部公證書
- 護照
- 居留證(如果有的話)
- 取好中文姓名
現場會給一張紙,讓美國人填寫自己要的中文姓名
因為我老公之前申請居留證,就已經要求取好了,所以這邊進度很快~
沒有中文名字的美國人,要先事先想好喔!
台灣籍:
- 台灣身分證
- 證件大頭照一張 (現場換身分證用)
- 戶口名簿(正本)
- 結婚書約中英文對照版
- 現金 $80 (戶口名簿$30 + 換身分證$50)
美國籍的單身證明,如何申請?
Step 2. 準備附有照片的有效證件 (例如:美國護照、台灣居留證、美國的駕照...)
Step 3. AIT美國在臺協會網站
→ 美國公民服務
→ 公證服務 網頁事先預約公證服務 (請點此)
費用 USD 50 (可刷卡)
Step 4. 預約時間,到AIT辦理
資料都交給辦事處人員之後,等了一下,就會叫你到前面櫃檯去,
大聲喊出上面誓詞,說自己是單身
(然後大家都知道你是來幹嘛的了~~😆😆😆)
Step 5. 當場領取『單身證明(婚姻宣誓書)』
Step 6. 到外交部領事館驗證處
因AIT被視為外國政府單位或機構,
其核發之文件要在台灣任一政府機關使用前,
必須先經過台灣外交部領事館驗證才可以
- 可以參考政府公告的網站內容:請點此
- 雙方簽名 & 身分證字號/居留證號碼/護照號碼
- 兩位證婚人簽名(其實根本不會查驗這一塊)
要到哪一個戶政事務所登記?
- 任合一個政事務所都可以辦理結婚登記。
- 不過,如果要同時辦理遷入戶籍,就要選擇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(老公沒有選擇要申請台灣國籍,所以就任一戶籍即可
我們還是在我的戶籍地,台北市信義區辦理)
- 不需要喔!
- 但也可以事先預約,例如:我們有選時辰,就可以事前預約
平日和假日,皆可預約,平日以綜合櫃台受理為原則,而假日服務一定要在3天前(不含例假日)預約喔!收到預約之後,戶政事務所即於假日派員值班受理
依內政部規定,如假日適逢選舉日、傳統節日(春節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)及天然災害等,考量人力調度、重大節慶及危害人身安全等因素,戶政事務所不受理結婚登記。
→ 因為我們有算時辰 (唉~又是另一個長輩故事),雖然是星期一登記,戶政事務所有開,但我還是乖乖事前先去預約,戶政事務所的人都很清楚,就會安排人員在那個時刻,避開其他人,讓你這個時間點登記喔!(想必他們應該碰過很多次這種經驗吧~)